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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级备案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2018-12-23


 

按照最新《社会艺术水平管理办法》及北京文化局要求,请各机构务必做好备案工作。备案工作是考级工作接受各地方厅局、执法大队检察的重要途径。

根据文件要求,至2019年底各省全部实现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业务“不见面”办理。届时,各地方厅局均以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请各机构务必做好考前备案工作。考前备案须由各机构随时申报,请各机构在文件下载区,下载考前备案表。并按照要求填报。


考前备案要求如下:

1、承办单位应当在开展艺术考级活动15日前,将考前备案表发至我中心指定邮箱备案。

2、务必规范备案文件标题,我中心一律按照邮件标题的考试时间排序备案,备案成功后不再另行通知。

3、如因标题考试时间与文件内考试时间不符,导致超期无法进行备案或受到处罚,所有责任一律自行承担。

4、备案文件一律以指定邮箱的邮件为准,请勿私自将备案文件发至工作人员私人微信、或其他工作邮箱,如因此造成遗漏未备案成功,所有责任一律自行承担。

6、系统填报后,全国各个厅局均可通过其正好密码登录查询到备案结果。

7、如所在省、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或执法大队对考前备案另有其他要求,请及时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工作,以便顺利开展考级活动。


考级备案唯一指定接收邮箱:kaojibeian@163.com


处罚条例:


艺术考级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艺术考级活动前未向社会发布考级简章或考级简章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规定将承办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备案的;

(三)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备案的;

(四)艺术考级活动结束后未按规定报送考级结果的;

(五)艺术考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办公地点有变动未按规定向审批机关备案的。


以上内容请各机构务必重视,并配合好我中心做好备案工作!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 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