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评选宗旨
为规范美术考级行为,提高美术教学质量,鼓励在美术考级培训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使其在美术培训过程中能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美术考级中心特制定《全国美术考级美术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第二条 评选范围
全国美术考级美术指导教师由美术考级承办机构推荐。
第三条 评选条件
被推荐人需满足如下条件:
1、从事美术考级培训的指导教师;
2、连续年度指导的美术考级学生不少于50人;
3、连续两年指导的美术考级考生平均考试通过率不低于50%。
第四条 评选办法
参评者须提供如下资料:
1、《全国美术考级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请到首页表格下载区下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两张两寸免冠照片;
5、两张教学现场照片或个人作品照片;
6、上一年度所指导的美术考级考生名单。(见附件)
上述材料以信件或快递方式寄至我中心。每年5月提交申报材料,由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美术考级中心组织评选,并颁发证书。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1、全国美术考级美术指导教师将获得由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颁发的《全国美术考级美术指导教师荣誉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二年。
2、全国美术考级美术指导教师名单和证书将在中国美术考级网(网址:http://www.arttest.com.cn)等媒体上公示。
3、全国美术考级美术指导教师应积极参加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美术考级中心举办的美术活动。
4、连续两年荣获全国美术考级美术指导教师称号并对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美术考级有突出贡献者,经承办机构申请并审核可成为《全国美术考级优秀美术指导教师》。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2014年4月